第121章 船歌 刮目相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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趁热打铁,江清月在挂断视频后即刻给刘女士去电。
“刘女士你好,方便先问问案子的情况吗?”
“是有合适的律师了吗?”刘传歌惊喜道:“是这样的江律师,你可能知道,我是个网文写手。五年前呢,我出售了一本小说的影视版权,作品开发过程我完全没有参与,去年末网络剧上线播放,我一看发现与原着相差甚远,无论是人物关系还是剧情发展都和我写的几乎没有一点关系,除了个名字,都不剩下什么了,甚至主角团之一,性别都变了,这算不算是侵犯我的着作权了呢?”
“您想说的是不是保护作品完整权?”江清月道。
“我也不知道,我问过身边其他作者朋友,也有人的作品被魔改过,交涉是无果的,说改编是影视公司的权利,但我觉得已经严重歪曲我原着的本意,这不是改编,是利用原着人气另起炉灶的行为!我宁愿没有卖过,宁愿退钱!我的作品是我的孩子,给我的孩子化化妆换换衣服长长个儿都没问题,把性别和灵魂都换了算怎么回事呢江律师?”
“我明白您的心情,真的,”江清月首先安抚刘女士愈来愈激动的情绪,“我也看小说,有时候看到自己喜欢的小说被魔改也非常气愤,更别说您是作者,是亲妈。”
得到认同,刘女士情绪稍稍沉静下来:“就是这样啊江律师,可是每个人都和我说这是常态,常态就应该如此吗?”
“行业都是在慢慢进步和发展的,不是说一直如此,就要一直如此,这一点我和您的想法是一致的,”江清月没把话说满:“但是既然要诉诸法律,咱们还是得从法律的角度去理解和分析。”
刘女士叹气:“那就麻烦你给我推荐这方面的律师了,我现在夜不能寐,每天打开微博私信都是读者的控诉,他们不知道,没有人比我更难受……”
“我能理解,”江清月不断重复,下定决心道:“其实我就是知识产权专业的,如果您信任我,把案子交给我,我一定竭尽全力,同你站在一起。”
她还没有看过合同,也没有看过原着和网络剧,不知道胜率几何,但她想要试试,总要踏出一只脚不是吗?
刘传歌:“你不是离婚律师吗?”
“只是在陈律师手下的时候,主要做婚姻家事案件,但我其实专业是知产,并且现在,我也是一线女星曾映真的顾问律师,经常处理娱乐行业相关的事务与合同,文娱不分家,有共通性的。”
“这样啊……”刘女士藏不住心思,迟疑的语气十分明显,“那,是你主要负责吗,还是你现在的老师带你呢?”
江清月实话实说:“我目前还是合伙人团队的律师,合伙人会进行指导,案件是我独立负责。”
刘女士听明白了,“哦”了一声,有些抱歉道:“你让我考虑考虑吧。”
江清月不介意:“当然可以,随时联系我。”
说是这么说,江清月不会被动等消息,她在网络上搜索去年末上线的由网络小说改编的网络剧,看看哪一部存在“魔改”的评价,很不幸,几乎每一部存在原着小说的剧都会被书粉挂上墙头。
难道这真的是无解的行业共性?
如此搜索无异于大海捞针,但好在,刘女士的笔名实在太容易猜。
在她列出这些网络剧原着的时候,一眼就看出了哪本是刘女士的书,她的笔名与她的本名存在较大相关性:船歌唱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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