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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启铮瞧见这情况,自然也就没有再拿这点事给皇上添堵,于是便将案子压了下来。
最近的一次是在上个月,邱正仁看上了某户人家的女儿,设局让其父亲欠下赌债,而后逼其卖女。
那少女性子也烈,见亲爹签下了卖女文书,当天就投了井。
当时的她才刚满十六。
这样的例子远不止一两件,萧云逸大概算了下,间接因邱正仁而死的人,竟是超过了五十之数。
“就这样的人,也好意思叫正仁?白瞎了个好名字!”
萧云逸越看越气,喊来江霖,吩咐道:“我打算动邱正仁,你帮着看看该先从哪件案子着手。”
卷宗太多,江霖看了很长时间才全部看完,从始至终都没有多余的表情流露。
他十五岁加入锦衣卫,至今快二十年的时间,见过的惨案比这些要多的多。
“这些案子足够让承顺伯死上几十次,从哪件案子着手不重要,重要的是大人您想怎么办?”
“我想要点名声。”
“名声?”
都当锦衣卫了,还要什么名声?
江霖追问:“大人,您该不会是想搞文官审案那一套吧?”
萧云逸摇了摇头:“我的意思是说,我想把事情闹大。”
他的想法倒也简单,想找靠山又没有门路,那么干脆就让靠山自己找上门来。
因此就需要名声,无论是好的名声,或是坏的名声,只要名声大噪就能达到目的。
跟后世“黑红也是后”是一个道理,有了曝光度就会有流量,有了流量就能够赚到钱。
萧云逸需要让上面的人看到的不是神武侯世子,而是锦衣卫副千户。
江霖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:“这事好办,只需要将所有苦主聚集起来,拟一张联名状,然后大人出面将这案子给办了。”
锦衣卫不是其他衙门,千户所不是北镇抚司,办案子从来都是怎么简单怎么来。
证据这种东西,只要想有就会有。
更何况邱正仁的罪证简直多到闭着眼睛都能找到。
只不过,事情说起来容易,办起来却没有那么的简单。
那些苦主根本不信锦衣卫会给自己做主,无论说什么都不肯签联名状。
在他们看来,宁愿相信老天爷会降下一道雷劈死邱正仁,也不相信锦衣卫会有为民请命的一天。
这就是名声的重要性!
千户所。
江霖略显尴尬,提议道:“大人,要不,找人假冒苦主签名?”
人在无语的时候是真的会笑。
“又不是认罪状,假签能顶什么用?”
萧云逸摇了摇头,思考片刻后,吩咐道:“既然他们不相信锦衣卫,那就换其他衙门的人去,我要的只是联名状,又不是要洗白锦衣卫的名声。”
锦衣卫的性质很特殊,只要还存在朝廷一天,名声永远都无法洗白。
当然,也没人会去做这么无聊的事情。
江霖追问道:“那是该找京兆府、刑部、还是大理寺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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