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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站着休息了片刻,先是松了一口气,继而却是忍不住咽了口口水。
跑得嘴巴里又干又渴的。
他看向了手里的食盒。
王畅很喜欢吃宋记糯米饭里的醋酸白萝卜,跟其他地方吃到的味道都不一样,非常脆,酸甜度特别好,六五酸,三五甜,还带着辣味。
可惜配的数量不多。
早上尝到那个味道的时候,他几乎是数着数着吃的。
但眼下,这里有一整盒!
他左右看了看,见没有人盯着,偷偷打开了食盒。
白醋腌白萝卜的清新醋酸味一下子就钻进了他的鼻腔,简直醒鼻。
里头的萝卜块切成扫帚头的样子,竖着一道道切断到底,更容易入味,又留了一点尾巴用以保持形状不散,泡在醋汁里,白生生,水润润的,一看就很脆,一闻就很好吃。
食盒里还贴心地配了一把竹签!
——这谁还能忍啊!
王畅再无迟疑,立刻用竹签扎了一块起来,送进了嘴里。
一尝到味道,他的嘴里就被酸辣刺激得不断分泌口水,简直自控不住地拼命乱嚼。
但越嚼,口水就越多。
好脆啊!
真他娘的脆啊!
宋小娘子没有骗他,是跟糯米饭里醋酸萝卜粒一样的味道,也是他最喜欢的酸甜比例。
不同的是,这回的白萝卜切得足有半只巴掌大一块,完整地保留了白萝卜自身的脆爽。
白萝卜没有削皮,带皮的部分还有一点点韧,但只要牙齿稍微用一丢丢力穿透下去,就咬到嫩肉,极脆,脆到上下牙齿一碰就会直接破开到底,白萝卜肉呱呱呱地响。
咬开以后,里头被糖白醋浸透的味道就在嘴巴里滚来滚去,汁水四溢。
萝卜自带的辣青味已经一点都没有了,只有被醋酸和着糖撩拨起来的柔和,酸甜脆爽辣,实在文字、语言都无法表述,唯有亲口吃了,才能感受其中滋味。
那么大一块的醋酸白萝卜,王畅一连吃了五六块,简直吃上了瘾。
他其实有一点怕辣,那辣味很有存在感,辣得人斯哈斯哈,再多一点就受不了了,但不够这个度又总缺一点什么。
醋酸白萝卜是不饱肚子的,还特别开胃。
他越吃越饿,再如何舍不得,想到前头的还在等着自己的饭菜,到底用尽全身力气,把那食盒盖上,一边急急吸那被辣出来怎么擦都擦不干净的鼻涕,一边匆匆去追同伴。
这个时候,距离太学下课已经过了不短的时间,道路上行人正多。
学生们吃饭一向最为积极,人群中不少人已经吃完,刚从膳房里出来,也有才用自带的饭盅装了饭菜,预备回学斋去吃的。
众人本来自己走自己的路,谁曾想走着走着,就从道路前方拐角处忽然冒出来几道人影。
其中两人抬竹筐,两人搬汤锅,另两人各提一口深锅,又有随后追来的一个人捧一个食盒。
如此阵仗,引得人人侧目。
有人见到里头有相熟的,上前叫住,问道:“你们这是哪里来的好东西?里头都是些什么?”
有好事不秀于人前,何如锦衣夜行?
或许有些大智慧的人做得到,但被问话的人显然不行。
此人正提锅,很有些得意地答道:“宋记糯米饭的摊主做的——她说要答谢我们帮着抄书哩!”
又道:“我也还没吃,一会才知道什么东西——只听说是猪脚饭。”
一时人群中大躁。
早上那宋小娘子给抄书公们赠糯米饭同烧卖的时候,其实已经引起过不少人围观,更有许多议论。
只是那些东西到底是能在摊位上买得到的,虽然要早早去排队,再如何羡慕,嘴上酸几句运气好也就算了。
谁知道,这会子居然得寸进尺,没完没了了!
猪脚饭啊!
听名字都晓得肯定不会不好吃,偏那小娘子又不卖,想吃都找不到地方买。
抄本书而已,至于吗!
我也能抄啊!
众人又是气,又是好奇。
本就下了课,人人都闲着。
人一闲,就爱看热闹,吃饱了的闲人尤甚。
不少人立时就跟了上去,想看看那所谓猪脚饭同外边其他人卖的卤猪脚有什么区别,只当多走几步消消食。
又有抱着自己饭盅本要回学斋的,因是同一条路,虽非故意,也跟着缀在了后头。
一时几人身后跟了长长的不成队列的人群。
诸人也不去理会,各自搬抬着东西。
一进学斋,里头留守的人见到他们,早已望眼欲穿,忙冲上前来相迎,连道辛苦,又指引中间腾空了桌椅的位置让把吃食放过去。
等到食盒盖子、锅盖、碗盖等等一一掀开,屋子里简直同炸了锅似的,众人几乎扑也似的围了上去。
到底王畅肚子里装够了醋酸白萝卜,生出一二分愧疚心,忙叫道:“别急,子坚还没回来!”
“给他留几份。”
“留几份出来就是,不好等他,不然饭菜都要凉了,如何对得起宋小娘子辛苦!”
“就是,就是,宋摊主特地在门口滚的汤,只为那叶子不至于黄,万不可辜负了她这样好心!”
众人口中说着话,手上一点也没停,早把大锅里一个又一个的极大荷叶包抢到了手上,等不及一点,匆匆已经打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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