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4章 四十码的脚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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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庆还以为陆远在三里屯,跑到三里屯去找,没找到,又跑到古岗集市找。
找了一大圈,最后才打听到陆远在镇远县城买了房。
“那小子整得挺牛啊,居然在县城买上房了。”马庆满心疑惑。
他自认为了解陆远,现在看来,他对陆远的了解还是太少。
等他找到强盛百货超市,不由愣住了,他万万没想到陆远生意做这么大了。
此时此刻的超市还只是初具雏形,跟后世的超市没法比,但在马庆看来已经很厉害。
能在县城开店,而且规模不小,这对马庆的冲击还是比较大的。
“玛的,陆远真是一块做生意的料,但这样一来,难怪他不太愿意接那个活儿。”
马庆原本是乘兴而来,但现在他有些犹豫了。
如果陆远的生活过得不如意,那答应他的可能性非常高。
现在恰恰相反,陆远看起来过得不错,生活挺安稳,也能挣到钱,那就没必要去冒险。
“弟妹,既然他不在家,那我下次再来。”马庆跟陈秀英打了声招呼后离开。
陈秀英跟他不熟悉,只是问了名字,也没有挽留他。
在她看来,这个面相有点凶的中年男人看起来不像个好人。
如果不是马庆说他是陆远的朋友,陈秀英才懒得搭理他。
不过,陈秀英没告诉他陆远去了马家屯,只说陆远出去捕鱼,具体地方她不太清楚。
其实她是知道的,陆远只要出门,都会跟她说清楚去向,免得她瞎担心。
马庆走出几步,回头再看看超市的门头,心里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。
他还在提着脑袋拼命干大活,比他起步还晚的陆远却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。
老天有点不公,因为马庆自觉能力也不差,脑袋也不笨。
“老子只是运气差了点,等干完这一票,老子也找个正经活干。”马庆暗暗咬牙。
有个正经活,堂堂正正地活着,比什么都强。
这一点马庆心里是认可的,他相信刀疤脸他们也非常认可,谁也不喜欢东躲西藏。
也没有人天生就喜欢干吃枪子的活。
马家屯。
陆远来到马大春家里,仔细观察了一下失窃地点,又详细询问了一些细节。
他大概有数了,这肯定是熟人作案,至少能确定贼知道马大春手上的值钱的东西。
屋里有翻动的痕迹,但因为屋子本身不大,找起东西来并不是很费劲。
也就是说,那个贼没有留下多少痕迹。
但对陆远来说,不是大问题,他已经锁定了好几个线索。
首先,这个人肯定是马家屯的人,对马大春家很熟悉,知道马大春的作息规律。
其实,东西有一大包,这么短的时间,肯定来不及转移,也就是说东西还在屯子里。
挨家挨户搜肯定不现实,但只要锁定在哪家,还是有办法查出来的。
“大春,贼是从正门进来的,以后要记得锁门。”陆远看完现场后的第一句。
“我知道,可我现在没钱买锁啊。”马大春说着又要哭了。
他的心情还没有平复,提到钱就伤心得不行。
陆远望望他,接着道:“他仔细回忆一下,有哪些人知道你在收那些东西。”
马大春眨巴着眼睛想了一会儿,摇头道:“全屯人都知道吧,这事传得可快了。”
“最有可能偷东西的人,你心里有哪些人?”陆远追问。
这回马大春思索的时间长了些,他也不敢随便乱说,因为是要负责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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